“我情愿从来没认识过你。”
独自坐在高铁站,他没有送我,只是发来这条消息。
是啊,他当然会后悔,他不该认识我,不该喜欢我这种女孩。
贫穷是什么滋味……是爬着蚰蜒和不知名虫子的农村土房,是狭小局促的廉价出租屋,是一袋面加一盘鸡蛋熬过一个月的窘迫,是眼睁睁看着自己捡来的流浪猫去了喵星。
所以我喜欢钱,无论干净的肮脏的,我都喜欢,我爱这红色的钞票。
我的工作普普通通,我的日子平淡如水,我不是小说的主角,我拼尽全力也只够自己勉强立足。可是家里总在要钱,弟弟上学要钱,父母要钱,她们好像还活在大学生多么值钱的年代,他们不知道在这座城市天上掉下块砖随便砸个人都是本科学历起步。
我没有什么姿色,只是身材还算过得去。我没钱整这张脸,我只能控制饮食,好让自己看起来有些sexy。我拍擦边视频,我发撩拨的文案,那些荷尔蒙爆棚的男人说着粗鄙下流的话,我在迎合。
钱真是个好东西,我时常这样感慨。
他好像觉得自己是救世主,他给我打生活费,他说不用这么累。多么单纯啊,家境优渥,风没吹过,雨没淋过,他的眼里闪烁着光,那是清澈的愚蠢。
他知道我需要钱,所以每个节日我都会收到转账,金额大小主要是看股市涨跌,所以那阵子我几乎偏执的迷恋红色。他点着我的鼻子,说我是小财迷,我抱住他,我说当然是许愿我的财神爷一路发发。
他喜欢吃甜品,所以我学了甜点。他抱怨外卖难吃,所以我每天做好便当让他带去公司。他习惯裸睡,所以我床单被罩换洗的很勤。他加班忙,而我从来不会有怨言,只是留着灯等他回来给他盛一碗热粥。他喜欢吃柚子,我每次都会给他剥好。他享受被侍奉,我花了很长时间学了专业按摩。
虽然我也有些脾气,但大多都在他能承受的范围,实在哄不好了,还有转账这个办法,百试百灵。他大概是真的喜欢上了我,他以为我也很喜欢他。
我装作不知道,这些年我也攒了不少钱,足够我离开这里,找一个二三线小城买个属于自己的小家了。
我想离开这里了。
他没想过我会拒绝他,他气急败坏的问我是不是找了更有钱的金主。他知道我爱钱,他很有钱,他想不通我离开的理由,除非有人比他更能满足我的欲望。
我以为我会说很多话,把自己这么多年的委屈都说个干净,可在那个时候,我只是说对不起。我的歉意只是因为自己的突然离职,而不是什么对他的愧疚。
我看着他张牙舞爪的样子只觉得好笑,大概他自己都没意识到,他对我动了感情,他习惯了我的好,习惯了我的顺从,所以哪怕在最后分手的时刻,他也没学会体面。
可他还是心软的,在我搬出去的第二天,他还是给我转了最后一笔钱。
我吸了吸鼻子,独自坐在车站,哭的稀里哗啦,妆花了,我没理会旁人异样的目光,我只觉得松快。
寄人篱下的感觉真的好难熬,要保持身材,要时刻带妆,要小心翼翼讨好对方。哪有什么“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爱你”,这种鬼话真的太假了。他是饲养者啊,他可以不开心就摔门出去,他可以摆脸色,他可以看不起我,而我只能跪趴在地上,谄媚又顺从,收拾好残局。
我没什么对不起他的,各凭本事,我从来没有掩藏我是为钱才和他在一起的,也正因如此他才笃定我会答应他,因为我足够爱钱。
我知道他或许是真的爱上了我,尽管那个我是虚假的,只是时间错了,圈子错了。
他还会有更好的伴侣,而不是我这种为钱不择手段的女人。
忘了我吧,让我逃去春光明媚的日子。
我把手机卡拔出来掰断丢进垃圾桶,再见了,我亲爱的金主,还有那吸血鬼一样的原生家庭,祝我们以后,再也别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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