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道圈子是很意外的事情。
那时我还刚刚情窦初开,喜欢上了那个总是在校门口欺负女孩子的小痞子。
所以虽然每天放学都会被他堵门口,扯辫子,我还是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日记本。后来毕业,留了联系方式,他总会在半夜给我发那些令人面红耳赤的小说,约我晚上出去喝酒。
这个圈子,就藏在了他发来的那些文字里。
我一直认为自己是天生的sub,我喜爱被关起来,我享受极端的快乐,我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。甚至我对家人、朋友公开,我说我就是喜欢强势的人,我喜欢欺负我的男孩。
从那时起,我就坚定了人生理想,是成为某人的物品。我读书考学,我找工作,我学习那些特长,都只是为了未来更好的服务于那个人。这一度是我的信仰,挺过无数难关的信仰。
我也从未怀疑这件事情的正确性,以至于别人提及人要活出自我这种观点时,我会很反感。我最喜欢一个圈里大佬的比喻,说DS就像两个残疾人,互相寻找,互相依存。我愿意割舍人生,放弃一切,只为了紧紧缠绕那个独一无二的灵魂。
我不记得多少次被人骚扰,和多少人科普什么是DS。每天面对谎言,面对欺骗,面对不确定的未来,我很茫然。
同居的女孩是个拉拉。那天两个人喝多,诉说心事。她抱着我大哭,她说她知道网络对面的那个人是骗子,可是她不想面对现实,她不想清醒。她说有很多次,她恨自己为什么不喜欢异性。我听着听着,也觉得难受。我说为什么我就不能接受对等的爱情,我宁愿在一开始就看到人最丑陋的一面,
一开始就直面他的欲望。
再次见到小痞子,是在老家镇上的小商店里,他老婆穿着豹纹大衣坐在大门口取暖,他的儿子在旁边玩小车,他一边拨弄门外的炉子一边听唠叨,当初的红毛早就变成了正常的黑发。他一时没认出我来,愣了半天才叫出我的名字。
晚上几个老同学聚在一起,小痞子的老婆接连打电话催回家。他喝了点啤酒,脸上红彤彤的,提了一斤刚出锅的羊肉馅的饺子就要往回走。同学打趣他妻管严,他一本正经的解释说上有老,下有小,得交代好。
我没失望,他看起来真的很幸福。
我到底真的需要笼子和摄像头吗,七年之后的我,站在曾经的原点,以为坚定的答案第一次有了困惑。这算是对信仰的背叛吗?可是我从未见过神。
我可以喝草莓摇摇奶昔,听男朋友说“遵命,小公主”。我可以一直叫他名字,在我需要帮助的任何时候。他不会欺负我,不会给我那些刺激,他也不能理解我的那些经历。他只知道他有了女朋友,未来的妻子,要一起度过许多风雨。
我开始真的相信,这个世界上,可以只有爱,没有痛。
我不再需要那个从未出现的神。
恋爱的女人的最大快乐就是她所爱的男人承认她是他的一部分 —— 张爱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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